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检查 » 监督处罚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5年03月21日 09:37 来源: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打印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浙江杭泰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ZCG2023C-GK-127
  二、项目名称:中国美术学院2023-2024年度南山、象山校区(梦园教学区)保安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3年08月15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高某某  
  2、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智慧网谷威新曦地科创中心16幢9层901室
  五、基本情况
  浙江杭泰安保服务有限公司为谋取中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1.浙江杭泰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在中国美术学院2023-2024年度南山、象山校区(梦园教学区)保安服务项目(编号:ZZCG2023C-GK-127)提供的国家一级保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编号:GZ202010104280,经核对原件,证书编号为GZ202010104281;李某某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经学信网查询,该编号证书为专科学历毕业证书;谷某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在学信网上未查询到该份毕业证书信息;刘某的三级(技师)保安员资格证书,经查询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刘某保安员评定等级为“中级(四级)”。2.浙江杭泰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在中国美术学院2023-2024年度湘湖校区、良渚校区、山北生活区保安服务项目(编号:ZZCG2023T-GK-144)投标文件提供的国家一级保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编号:GZ202010104280,经核对原件,证书编号为GZ202010104281;李某某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毕业证书,经学信网查询,该编号证书为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刘某的三级(技师)保安员资格证书,经查询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刘某保安员评定等级为“中级(四级)”。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2023〕7号)中《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34项。 
  七、处罚结果 
  省财政厅决定对浙江杭泰安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罚款13152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十八个月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91158.47元。
  罚款和违法所得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账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3月03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浙江省财政厅 
  2、联 系 人:吴聪瑜   
  3、联系电话:0571-87058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