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畅通防汛救灾采购便利化渠道
2024年07月05日 10: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安徽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黄山市等地有关部门建立防汛救灾采购“绿色通道”,推动受灾地区采购便利化工作,确保防汛救灾物资及时到位。
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汛情及救灾期间,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防汛救灾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应对防汛救灾任务为首要目标,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方便采购单位采购。对非紧急的采购活动,因防汛救灾而无法开展或无法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采购活动,可酌情暂停或延期,并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当事人。
安徽省财政厅还要求,各采购单位切实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紧急采购内控机制,加强紧急采购内控管理,保留防汛救灾采购有关文件及凭据,确保采购时效、保证采购质量、提高资金效益。同时,依法依规接受审计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采购单位及采购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采购监管,依法及时处理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相关文章
- 芜湖打造政采营商环境新高地2024-06-28
- 怀宁县财政局着力织好“三张网”助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2024-05-22
- 积极稳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努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安徽省政府...2024-03-11
- 安徽对政采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提出新要求2024-01-23
- 安徽出新规“加码”电子卖场管理2024-01-09